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狀師

Phiên âm : zhuàng shī.

Hán Việt : trạng sư.

Thuần Việt : .

Đồng nghĩa : , .

Trái nghĩa : , .

古代稱替人作訴狀的人, 猶今日的律師。
訟師又稱狀師, 有時被貶稱為訟棍, 是中國古代社會中扮演訴訟的代理人, 可說是類似於律師角色的文化人.訟師的工作是代寫訴訟用的書狀(俗稱「狀紙」), 書狀有一定之格式.古時, 一般老百姓多為文盲, 就算懂得文字, 也多半不通曉法律, 故亦寫不得.如要訴訟, 多靠出身科舉不得意的士人代勞.王鳳生稱:“且州縣判斷之功在於看卷者十之七, 在於聽言者十之三.間有供卷不符, 是則訟師之播弄鄉愚, 更不難一鞫而伏矣.”春秋時代的鄧析被視爲訟師鼻祖, 史稱其“操兩可